7月15日消息,央行广州分行公开行政处罚,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涉4项违法行为,被罚人民币172.2万元并予以警告。
具体来看,4项违法行为有:
1.超过期限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撤销资料;
2.违反人民币现金收付与货币防伪反假管理规定;
3.违反国库管理规定;
4.违反征信管理规定。
此外,时任南粤银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郭杰文因对违反征信管理规定中“未按规定处理异议”负有直接责任,被罚人民币6000元。
时任南粤银行网络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第文军因对违反征信管理规定中“未按规定处理异议”负有直接责任,被罚人民币6000元。
时任南粤银行运营管理部集中作业部副总经理邱少敦因对违反征信管理规定中“未按规定处理异议”负有直接负责,被罚人民币6000元。
责任编辑:陈嘉辉
原标题:涉4项违法行为广东南粤银行被罚172.2万元